注册商标不得损害他人在先权利有地域限制吗?

发布日期:2021-02-19 14:47:16   浏览量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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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下社会,商标对于一个公司的重要程度想必大家都清楚。我们在申请一个商标时,通知会被告知不得损害他人在先权利,那么这个规定有地域限制吗?



小知今天就和大家科普一下这个问题。



一、申请商标不得损害他人在先权利有地域限制吗?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在先权利没有地域限制,但是在先权利人应当证明其损害的存在及损害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一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二、哪些措施能够防止商标被撤销?



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想防止商标被撤销的,应当在三年内使用注册的商标,在使用商标的时候不要变更商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标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条



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总结一下,就是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在先权利没有地域限制,但是在先权利人应当证明其损害的存在及损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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