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鸭兔元旦”还是“米菲兔”?“抄袭”还是“艺术解构”?

发布日期:2021-01-25 10:36:27   浏览量 :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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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州美术学院教授冯峰的作品涉嫌抄袭,遭受争议。



1月15日,有网友发布一则微博“这真的是广美教授做的事情?”,引用的视频来自今年元旦广州美术学院跨媒体艺术学院院长冯峰在广州举办的“鸭兔元旦”展览。网友发现,部分作品和家喻户晓的“米菲兔”惊人相似。



广美教授冯峰抄袭米菲兔,标签当晚即冲上微博热搜榜。



米菲中国官方微博16日表示,近期米菲官博收到了许多网友对于某展览的询问。“对所有喜爱miffy米菲的朋友们说一声谢谢!米菲官博也会在第一时间更新事件发展动态。”



截止目前,#广美教授冯峰抄袭米菲兔#话题阅读量达1.5亿。


是艺术解构还是抄袭?



自网友在微博质疑该系列作品后,一时间引发网友热议:“给米菲兔加鸭嘴巴就当做自己的作品了?”“这到底是艺术解构还是抄袭呢?”



16日晚8时,冯峰在微博首度回应:“艺术创作是一种社会研究,一切我们熟悉的商业符号都属于公共知识和信息,都是艺术创作的词汇。”



虽然有不少网友表示疑惑、义愤,但也有网友表示不完全将其认定为“抄袭 ”。微博网友说,“在名画临摹加个有特征的东西然后署名确实是一类专门的艺术形式”,它“不是‘绘画作品’而是‘美术研究’”。



据悉,米菲兔诞生于1955年,是荷兰画家迪克·布鲁纳创作的经典动画人物,深受全世界各地小朋友的喜爱,不少人是“兔米”。



所以,冯峰的《鸭兔元旦》1月起刚展出,就被网友指出“抄袭”。对此,冯峰表示:“我是用公共符号再创作”,“我觉得米菲和其他的所有的这种商业符号都是一种公共知识,这些公共知识和信息也都是我们艺术创作的词汇”



也就是说冯峰不认为自己是抄袭,而是把米菲兔视为公共符号进行再利用。的确,当某些著名作品流传已久、广为人知,就有“公共”意味。



不过,艺术家利用公共符号再创作,涉及一些核心问题,比如说还算不算自己的作品,是否侵犯原作者的权益?显然,冯峰认为“鸭兔”造型是自创作品。至于是否侵权,则取决于米菲兔版权方是否起诉,司法机关如何裁决。



Miffy米菲中国对于是否要追究侵权问题也没有明确表态,其官方微博只是表示,近期米菲官博收到了许多网友对于某展览的询问,也在第一时间更新了事件发展动态。因此,能否进入司法程序是个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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