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入罪门槛降至30万

发布日期:2020-09-14 09:12:59   浏览量 :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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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越来越多,这一方面的法律和规范也在不断完善。

 

9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发布。司法解释降低了侵犯商业秘密的入罪标准,扩充入罪情形,将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因侵犯商业秘密导致权利人破产、倒闭等情形纳入入罪门槛,并将入罪数额从“五十万元以上”调整至“三十万元以上”。

 

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特别是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争议问题较多,亟需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予以明确和规范。而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就是知识产权保护中最具有强制力和威慑力的方式。

 

据悉,上述《解释》将自2020年9月14日起施行。其对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除了降低入罪标准之外,还着力构建体系化、规范化的定罪量刑体系,同时明确法律适用、统一司法标准。

 

随着我国对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视程度加深,以及转化环境的优化;加上行业法律法规政策监管体系、技术专业服务体系加速改善,我国技术市场越发活跃。

 

从技术类知识产权类合同来看,2020年上半年我国签订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合同共计56287项,占技术合同总数量的41.3%;实现成交额3612.0亿元,占技术合同成交总额的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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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在知识产权类合同中,2020年上半年签订技术秘密合同28686项,实现成交额1686.0亿元,占总知识产权技术合同总额46.7%,居于首位;其次签订专利技术合同8155项,实现成交额1054.0亿元,占比为29.2%;签订计算机软件合同16836项,实现成交额623.3亿元,占比为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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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前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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