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商标注册难?快来了解审查标准!

发布日期:2020-09-01 11:32:12   浏览量 :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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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口红一哥”李佳琦因注册声音商标上了热搜,他将口头禅“oh my god,买它买它”这一声音申请了商标保护。

很多人才发现,原来声音也可以注册商标的。声音商标是一种不同于文字、图形商标的非传统商标,2014年5月1日起,法律规定声音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不过由于声音商标的特殊性,具有不可视的特点,导致其审查难度较大,通过率也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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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声音商标是以什么标准进行审查的呢?根据商标局发布的信息,声音商标的审查标准如下:

 

(一)禁用条款审查

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声音,例如:与我国或外国国歌、军歌或国际歌等旋律相同或近似的声音;宗教音乐或恐怖暴力等具有不良影响的声音。

 

(二)显著特征审查

1.仅直接表示指定商品或服务内容、消费对象及其他特点的声音,缺乏显著特征。例如:钢琴弹奏声使用在“乐器”上;儿童嬉笑声使用在“婴儿奶粉”上;狗吠或猫叫声使用在“宠物饲养”上;

 

2.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声音,例如:简单、普通的音调或旋律;一首完整或冗长的歌曲或乐曲;以平常语调直接唱呼普通标语或口号;行业内通用的音乐或声音。

 

通常情况下,声音商标需要经过长期使用,才能取得显著特征。商标局可以发出审查意见书,要求申请人提交使用证据,并就商标通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进行说明。

 

(三)相同近似审查

原则上,声音商标以听取声音样本为主进行相同近似审查。如果两个声音商标或者声音商标与可视性商标,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或者认为二者之间存在特定联系的,判定为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例如:“通信的好邻居”声音商标与“通信的好邻居”文字商标构成近似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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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来说,声音商标必须具有显著特征,可以起到区别产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便于消费者识别,才可以获准注册。

 

目前,声音商标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因为声音商标运用巧妙的话,可以给消费者留下更深刻的印象。尤其是一些“魔性”曲调,通过声音与可视标识的结合使用,可以增强品牌辨识度,让人一听到旋律就联想到品牌。

 

想要注册声音商标的话,多了解一下有关声音商标的审查标准,或者咨询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可以提升商标注册成功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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